是天使还是流氓 法律应该对彩虹QQ有清晰的界定
  11月25日,针对近期传得沸沸扬扬的51.com运营开发彩虹QQ、腾讯屏蔽彩虹QQ的消息,51.com在25日下午向搜狐IT发来官方声明。51.com承认彩虹软件是其属下的一款合法的即时通讯辅助软件,认为腾讯公司无权擅自认定彩虹软件非法。

  做为继珊瑚虫QQ之后最有名的QQ类型软件,彩虹QQ被腾讯“屏蔽”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:有人因为彩虹QQ不能显示IP地址而苦恼,又有人因为自己的IP地址不被别人发现欣喜。同时,彩虹QQ会不会成为腾讯的下一个被告又因为“51.com承认彩虹软件是其属下的一款合法的即时通讯辅助软件,认为腾讯公司无权擅自认定彩虹软件非法”而变得扑朔迷离。那么,彩虹QQ究竟是助人为乐的天使还是窥人隐私的流氓呢?我想法律应该对彩虹QQ有一个清晰的界定。

  我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网民,51.com与腾讯之间的名利之争与我无关,但是,就我个人而言,我的IP地址是我的个人隐私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我有权利同意别人了解我的IP同时我也有权反对别人窥探我的IP,因此我讨厌在显IP方面“神通广大”的虹彩虹QQ。试想,你的身份证本来装在你的口袋里,但别人非得通过红外线技术看到你的身份证内容,你会做何感想呢?是不是很难受呢?能看到别人IP的人高兴了,可被看的人的隐私却被人侵犯了,彩虹QQ的行为不是流氓行为又是什么呢?

  我不想讨论51.com与腾讯之间的版权问题,我只是很讨厌别人的流氓。

  很多人是支持彩虹QQ的,虽然这里面有寻找朋友地址的意图,可其他的人呢?在我看来,彩虹QQ被很多人追捧更多源于一部分人习惯“窥人隐私”的阴暗心理,彩虹QQ走红更说明很多人上网的心态极其不正常,彩虹QQ就是满足了这部分人的心理。把个人的满足建立在对他人隐私窥探上,这与变态何异?你方便了,可别人呢?既然腾讯与51.com将彩虹QQ的问题即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,因此我希望法律在将来能对彩虹QQ这样的变态东西有一个明确的说法。

  是天使还是变态的流氓,法律应该对彩虹QQ有一个清晰的界定。

文章评级:★★★★★☆☆☆☆ 发表者:{tianczj}tianczj 11-26 [ 0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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